今年以来,邵东县各级党委、纪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主线,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层层传递压力。坚持把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与地方实际工作相结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出台配套制度,细化操作程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中共邵东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制定《邵东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增强追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党委九大主体责任和纪委七大监督责任。党委主要从9个方面履行主体责任,即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责任、选好用好干部责任、深化作风建设责任、维护群众利益责任、坚决惩治腐败责任、推进源头支付责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责任以及和加强廉政教育责任。纪委主要从7个方面履行监督责任,即加强组织协调的责任、维护党的纪律责任、加强监督问责的责任、深化作风督查的的责任、严肃查办案件的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的责任和强化党内监督的责任。“两个责任”清单的建立,为各级党委、纪委履行责任提供了依据。同时,对各级党委负责人及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工作落实、责任分解更具操作性。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2015年以来,对违规超标准收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邓爱民和违规发放购物卡及防暑防寒补助等福利等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纯建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上述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跃忠和县规划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娇莲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未履行好监督职责,导致单位发生重大财务违纪行为的县经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志雄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