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与人私通 故意伤害获刑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0日 来源: 金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怀疑妻子与人私通,遂伺机报复,最终酿成血案。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支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
2008年7月间,支某怀疑妻子与同组村民覃某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即进行劝阻,但覃某矢口否认。为解心中憋屈,支某便产生了教训覃某的念头,但第一次行动未能成功。去年11月1日9时许,覃某因支某对其伤害未遂的行为相约见面,意在和好,不要乱来。当晚6时许,支某应覃某之约,来到射阳经济开发区中联居委会7组境内的一条水泥路上。由于双方见面后即发生口角,继而发生纠缠。在纠缠中,支某从口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单刃尖刀,对覃某的颈部刺了1刀,致覃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覃某颈部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支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支某归案后支持法院调解,主动赔偿覃某90000元,因此获得覃某的谅解。法院根据相关法律,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