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盗窃电缆线1970米 两男子分别获刑
2018年1月12日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两男子分工协作,在半年多时间里多次盗窃电缆线,终究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害单位中国电信平昌分公司损失人民币33079元,由二被告共同赔偿31163元,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下余1916元由陆某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期间,被告人陆某提议并事先选好作案地点,然后邀约被告人胡某去偷割电信电缆线,两人利用摩托车、剪刀等作案工具,采用陆某爬电杆、剪断电缆线并负责销赃、胡某负责望风和剥线的方式,先后在平昌县元山镇、灵山乡等地多次作案,共盗窃电缆线1970米,经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3079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陆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割电缆线,数额巨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陆某提议并负责选择作案地点,具体实施盗割行为并负责销赃,系主犯,被告人胡某主要负责望风和剥线,系从犯。被告人陆某盗窃犯罪金额33079元,胡某盗窃犯罪金额31163元,该犯罪金额系平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依法作出的鉴定意见,通过庭审质证无异议,属被害单位的直接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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