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7日,东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攀枝花市仁和水业有限公司(简称水业公司,该公司过去名叫大渡口水厂)胡某、张某立案侦查。12月8日,该案仅用12天就侦查终结:胡某,男,41岁,水业公司经理。张某,女,37岁,水业公司会计。2006年,胡某在负责管理大渡口水厂期间,利用职权和会计张某私自将大渡口水分厂的部分对外经营收入设立“账外账”,并从该账户侵吞公款共计16万余元。其中胡某分得10万余元,张某分得6万余元。
结案同时,办案检察官为企业挽回100万余元经济损失。去年12月23日该案移送起诉。(此案尚在审查起诉阶段,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