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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国家储备粮库一干部受贿获刑

2015年4月10日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近日,株洲县一国家储备粮库原生产调度室主任宾晓明因收受“好处费”,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1999年,株洲宋家桥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宋家桥粮库)进行技术改造,在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三分公司方圆电缆桥架厂(以下简称方圆电缆桥架厂)采购一批桥架。 时任材料动力科科长的宾晓明从中收受该厂业务员经手送的“好处费”1万元。不久,宋家桥粮库在株洲工学院机电设备厂采购一批配电柜,宾晓明从中收受该厂副厂长吴某经手送的“好处费”25000元,分给参与采购的董某4000元。

  2002年4月,宋家桥粮库又从方圆电缆桥架厂采购一批桥架。升任生产调度室主任的宾晓明收受对方业务员经手送的“好处费”3000元。


文章来源: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唐杰 [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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