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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亮点

2015年4月15日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26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增加了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况,对追究辩护人伪证罪进行程序限制等内容。二审稿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随后,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一审稿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人的家属。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部门提出,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规定容易被滥用,成为侦查机关不通知家属的借口,因此应当慎重规定。

  二审稿亮点

  1

  逮捕后即送看守所 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二审稿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关于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二审稿还在一审稿的基础上作出修改,规定: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被拘留人的家属。在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一律通知家属。

  专家解读

  删除“有碍侦查” 保障嫌犯合法权益

  采取强制措施因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及时通知家属也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的重要一环。所以立法务求谨慎。一审稿征意见过程中,有的部门、地方、单位建议规定一律通知家属,删去有碍侦查的情形。

  刑诉法草案二审稿中,将采取逮捕措施后,“有碍侦查的情形”删除,是最大的亮点。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樊崇义表示,公民被逮捕后家属得不到消息,这是很多人对侦查机关不满意的地方。现行的刑诉法规定有漏洞:“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什么是有碍侦查?往往是侦查机关自己做解释。

  二审稿规定除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必须通知家属。这样就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无法通知”一般只指犯罪嫌疑人不能或者不愿提供正确清楚的电话或者地址。

  二审稿亮点

  2

  律师涉嫌犯罪

  拟异地受审

  二审稿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专家解读

  符合回避原则

  避免律师遭报复

  樊崇义解释,作出该规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避免执业报复。有的律师在辩护时会指出侦查机关对当事人实施了刑讯逼供,那么侦查机关为了报复律师,就可能找个伪证罪的理由把律师抓起来。二是如果由原来的侦查机关来承办律师伪证罪案件,不符合我国法律基本的回避原则。


文章来源: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唐杰 [邵阳]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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