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双方发生口角,一方工头为给对方点“厉害”,率领手下殴打他方,造成一人轻伤。近日,来凤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8年7月29日,来凤县翔凤镇环西路某商品房项目负责人崔某在工地上查看工程建设情况时,因为施工质量问题,大声吵闹,正在施工的刘某兄弟听见后火冒三丈,遂引发双方斗殴,造成被害人崔某轻伤的结果。经法医鉴定,崔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