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恋人交往一年半后,因为感情不和女方提出分手,可是男方陈某却一直纠缠不休,非要女方李某与其和好。在遭到李某的拒绝后,陈某由爱生恨凶相毕露,买来一把杀猪刀将李某捅成重伤。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情感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陈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爱到尽头他不肯分手
今年38岁的陈某来自台州,两年前陈某在柯桥经商时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大一岁的老乡李某,同样在外经商的经历让他们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不久两人就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在相处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她与陈某的性格有点合不来,两人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发生不愉快,因此李某觉得两人不合适再交往下去,遂于去年7月向陈某提出了分手,但陈某一直不肯答应。
2011年8月15日,陈某从台州赶过来想与李某重新和好,并住在了李某所租的位于柯桥港越新都的家里,而下定决心准备分手的李某则回台州老家躲避陈某的纠缠。在此期间,陈某基本上天天到李某在柯桥和亲戚合开的门市部里闹事,严重影响了店里的正常营业。李某的侄子应某看不下去了,就发短信给陈某说,他阿姨已决定与陈某分手,让陈某离开柯桥,不要再来纠缠。
愤愤不平的陈某觉得应某这样做是在对他恐吓威胁,为了防身他就去菜市场里买了一把刀刃长度在10公分左右的杀猪刀。当时摊主问他买刀准备去干吗,陈某回答说是去杀狗,谁知就是这把刀最终成为陈某捅伤李某的凶器。
丧失理智终酿成惨剧
2011年8月20日晚上,回到柯桥的李某打算到港越新都的家中拿衣服,当时她的表嫂、表姐、侄子三个人不放心,就陪她一起来到港越新都。之后李某独自一人进了家门,表嫂、表姐、侄子则在楼下等她。
李某走进家中时,陈某正好也在,李某让他出去,并再次表示要与他分手,但陈某就是不肯。后来陈某叫李某吃饭,李某不吃,争执中李某将桌上的菜全部掀掉了。面对李某的严词拒绝,深感绝望的陈某准备与李某同归于尽,他从身上掏出买来的杀猪刀,朝着李某的腹部狠狠地捅去。
“啊!”——李某的一声惨叫惊动了在楼下等候的三位亲戚,他们迅速冲上楼去制止了陈某继续行凶,但之前的那一刀已经让李某倒在了血泊之中。后经鉴定,李某被刀捅导致肝破裂、胰腺损伤、腹腔内出血,最终被评定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因感情受挫萌发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念头,并采用刀刺的手段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造成了李某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综上,法院最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陈某有期徒刑6年,并判令其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70109.13元。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