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院士包二奶
捐精院士包二奶,据说是被妻子举报包养多个女人而被曝光的,国家将钱投放在科研上,却被这些人用来干这些苟且之事,被抓获竟然说自己不是包二奶而是捐精,真是有辱其海归的头衔。
据悉:经法院一审查明,海归博士段振豪伙同车春兰,骗取科研经费共计1242936.2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段振豪退缴全部赃款,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7万余元。车春兰系从犯,并退缴部分赃款,被从轻判处,获刑10年。一审宣判后,段振豪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认为一审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一审判13年二审维持原判
捐精院士经查贪污科研经费一百二十几万,如果有这么多钱用来救济那些在贫困中挣扎的人,是一个多大的贡献呢,将这些人民的血汗钱花在二奶身上也终究获得了应有的惩罚。
捐精院士涉嫌的是贪污犯罪,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