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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判的多了,申诉的少了

2016年10月2日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本报讯(通讯员葛东升 李峰)“整个量刑过程公开透明,很靠谱,我认罪服法,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10月16日,一起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当庭宣判以后,被告人杨洪这样说。
  “我市出台《量刑程序指导意见》,保障多方对量刑的发言权,促使量刑更加公开透明。”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金华介绍。2008年1月,该院在调研中发现,实践中,刑事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从法庭调查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的五个环节,重点围绕被告人有没有犯罪、犯什么罪展开,对被告人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缺乏必要的调查和辩论,导致案件判决后,部分当事人产生种种揣测,少数当事人不服,个别的甚至引发上访、上诉,给司法公信力带来一定影响。据统计,2006年、2007年,该市刑事案件上诉、上访共67起,其中,对量刑不服的占52%。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09年3月,泰州市检察机关与法院、司法局、公安局联合出台《量刑程序指导意见》。《意见》一共26条,规定了对量刑情节告知、调查、质证、辩论、认定等10个步骤,明确了案件审理和判决时,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被害人对案件量刑的知晓权和发言权。
  《意见》出台以来,诉讼参与人充分有效地参与量刑过程,增加了这方面的发言权,使得量刑更加透明,判决更加阳光,有利于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判决。2009年3月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就量刑问题的上诉、申诉和上访率降低到12%,其中,泰州下辖的姜堰市检察院所承办的刑事案件,达到了“零上诉、零抗诉、零上访”。

文章来源: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唐杰 [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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