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热线:1351739184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文章列表

被告人李洪生故意杀人一案

2016年9月9日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公诉机关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洪生。
辩护人。
被告人李洪生故意杀人一案,由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4月2日以松检刑诉字(2009)第11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常喜武、时令小、孙艳丽同时提起民事诉讼,经本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由法官黄冬辉担任审判长,与法官梁济生主审、法官潘伟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4月21日依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松原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孙文学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时令小、孙艳丽、常喜武及其委托代理人熊伟、被告人李洪生及其辩护人车宏伟等到庭参加诉讼。开庭审理后,被告人李洪生的委托代理人李忠与常喜武、时令小、孙艳丽等原告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原告向本院请求撤诉,本院经审查已裁定准许常喜武等四原告撤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2月11日14时许,被告人李洪生因琐事与被害人常忠产生矛盾,常忠给李洪生打电话约其到本村农民孙玉国家理论,随后被害人常忠领着和自己一同喝酒的被害人谢小明等人来到孙玉国家卖店内,后经孙玉国等人规劝,常忠表示:将谢小明等人用车送回家,不找李洪生打仗了。此时李洪生从自家内拿了一把尖刀后赶至孙玉国家院内,双方即发生厮打,厮打中被告人李洪生用事先准备的尖刀扎常忠前胸一刀、后背一刀,扎谢小明右腿一刀。案发后常忠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同日15时50分,李洪生到前郭县公安局查干花派出所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常忠生前系被锐器刺创致胸部及背部开放性损伤,心包破裂、心脏破裂、左肺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谢小明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公诉机关对于指控的上述事实,向本院移送并当庭出示和宣读了被告人李洪生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供述、被害人谢小明的陈述、证人孙艳丽、何小光、生立民、孙玉国、张文忠、刘俭、常喜武、包曙光等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前郭县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报告、前郭县公安局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抓捕经过、年龄证明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洪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洪生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属自首。请求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李洪生对其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常忠等人将他人聚众赌博的事情向当地派出所告发后,还将告发一事嫁祸于被告人李洪生身上,并给李洪生打电话叫其到本村村民孙玉国家,被害人常忠并组织何小光等人在孙玉国家等候,等李洪生来后对其实施殴打,案发的起因及打斗地点的选择均是被害人常忠组织的,在案发的起因上被害人常忠有一定过错;被告人李洪生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告人李洪生属偶犯、认罪并悔罪,该案属民间矛盾引发、被告人李洪生已同原告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3万元整,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综合上述事实、情节,请求本院对被告人李洪生从轻判处。
经开庭审理查明:2008年12月10日22时许,被害人常忠、常宝、孙立辉到前郭县公安局查干花镇派出所举报本屯王仁海家聚众赌博,并引领派出所干警到聚赌的王仁海家将聚赌人员抓获。2008年12月11日14时许,王仁海问李洪生“常忠说是你点的赌?”李洪生听后给常忠打电话问“为什么说是我点的,”此时常忠和谢小明 、何小光、 史晓东、 生立彪在一起喝酒,双方在电话里发生争吵。酒桌上常忠给李洪生打电话约其到本村孙玉国家“碰一下”(打仗),随后被害人常忠领着和自己一同喝酒的被害人谢小明等五人来到本村孙玉国家院内并打电话再次约李洪生到孙玉国家“碰一下”,李洪生遂从自家厨房内拿了一把尖赶至孙玉国家,同常忠、及谢小明、何小光、等发生厮打,厮打中被告人李洪生用事先准备的尖刀扎被害人常忠前胸一刀、后背一刀,扎谢小明右腿一刀。致被害人常忠胸部及背部开放性损伤,心包破裂、心脏破裂、左肺破裂、失血性休克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被害人谢小明被扎致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洪生于15时50分到前郭县公安局查干花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1、被告人李洪生供述,我来自首,我用刀把人扎坏了。2008年12月11日上午,王仁海给我打电话说:“常忠说王仁海家赌博被抓是我点的,叫我到他家去一趟。”我去王仁海家后他还是说听常忠说是我到派出所点的他家犯赌。我中午回家给常忠打电话问他这事,他说:“正喝酒那,×你妈的等回去干你,之后把电话挂了。”他喝完酒往回走的路上给我打电话:“你等着,我回来干你。”等他到孙玉国家又给我打电话说:“你来吧,上老孙家,咱们唠唠,不行咱们就整。”我知道是孙玉国家。我在自家厨房拿了一把剔骨刀就去了。到孙玉国家时,常忠和他领来的其他四个人在孙玉国家屋里刚出来,那四个人其中一个是生力彪,其余三个我不认识。见到我,生力彪上前杵我前胸一下说:“干啥呢洪生?”之后常忠和其中一个瘦高个上前来打我,生力彪躲到一边。常忠用拳打到我左耳部,瘦高个用脚踢我七、八脚,我向后撤大约3米,掏出剔骨刀朝冲在前面打我的瘦高个腿上扎了一刀,常忠和一个矮个的人又上来打我,我朝常忠连扎几刀,其中一刀扎在常忠前胸了,其余几刀扎在他什么部位我没注意。矮个在我身后打我几拳,另外一个也上前打到我后背了,我拿刀一回身,他俩就往院外跑,一个往北跑,一个往南跑。我追向北跑那个人,常忠的父亲常喜武在孙玉国院里捡了个木棒子追我,没追几步就回去了。之后我就到查干花派出所自首去了。扎常忠时我知道会扎伤他也可能会扎死他,但当时我来气,就没想后果的扎他。常忠平时就好欺负我,经常对我指指点点,有时就平白无故踢我几脚,我都不吱声。这次说我点赌我对他非常愤恨。我用刀扎常忠等人时,孙玉国夫妻、张文忠、常忠的父母都在场。我带刀也没想扎他们,只是想防身,吓唬、吓唬他们。剔骨刀是木头把的,刀刃10厘米、宽约2厘米,刀把长8厘米,我跑时扔到孙玉国家院外了。打仗时我的右手腕破了点皮,我的右耳前边有点疼,是常忠和那个瘦高个先上前打我时打的。
2、被害人谢小明陈述证实,2008年12月11日中午,常忠和生力彪、何小光、史晓冬在我家(哈尔金屯)喝酒过程中常忠接了个电话和对方骂了起来,听常忠说要和对方碰一下(打仗)。我们问:“咋回事?”常忠说:“前两天我们屯王仁海家犯赌,李洪生打电话说的是这事,常忠说这个赌实际上是他拉孙立辉去点的,他就因为这事要和李洪生打仗,让我们几个人去帮忙打仗,我们都同意了。吃完饭我们坐常忠的车上他们后董家屯。下午两点多我们到了后董家屯一个小卖店,我、生力彪、何小光进屋了,史晓冬在车上没下来,小卖店里有很多人,我都不认识。常忠说要和李洪生打仗,屋里就有人劝他,常忠给李洪生打电话,双方骂了起来,常忠说自己在小卖店,让李洪生过来“碰一下”。这时有人把常忠的父母找来了,常忠的父亲说不行干仗,我们就从小卖店出去了。这时李洪生来了,他和常忠骂起来,并往一起去要干仗,我往他俩那跑但绊倒了,我往起爬时右大腿被李洪生扎了一刀,我爬起来时看见李洪生拿刀奔常忠去了,并厮巴到一起,我身上挨刀就往一边走,等我回头再瞅时,看见李洪生拿刀追史晓冬往院外跑,我失血多了,以后的事就不知道了。常忠如何被扎死的我没看见。打仗时双方没说啥。我右大腿外侧被扎伤了,伤的不严重,就是走路不方便。没住院,就是吃点消炎药。

3、证人何小光证言证实,2008年12月11日中午,常忠、史晓东、生力彪和我在查干花镇晏家村哈尔金谢小明家喝酒时常忠接了一个电话,常忠和对方在电话里骂起来,说要到小卖店“碰一下”(打仗)。接完电话常忠让我们四个人也跟着去,我们四个人都同意了。吃完饭我们五个人坐常忠的捷达车到后董家屯一个小卖店。我去的目的就是帮常忠打仗。我们事先没商量把对方打成什么样,也没准备打仗用的东西。到了小卖店后我和常忠、生力彪、谢小明进屋了。常忠给李洪生打电话让李洪生来小卖店。过了一会儿,常忠他爸来了,不让打仗把我们从小卖店推出来。常忠、生力彪比我们三个人后出来的,我们三个人先上车去等他俩,常忠从屋里出来正好李洪生来,李洪生来时手里没拿刀,李洪生和常忠往一起去,他们俩说啥没听见。我、谢小明、史晓东三人看见要干仗了,就赶紧下车帮忙打仗。我看见常忠和李洪生厮巴到一起,等我到跟前时,常忠已经被扎完了,我过去打李洪生一下,打在他后背上,李洪生拿刀来追我,我往后退,退几步就倒了,这时史晓东上前打他,李洪生就转身拿刀追史晓东,我倒地时看见谢小明腿上已被扎伤倒在地上,之后大伙看人伤得挺重就赶紧送医院。我们就走了。我从车上下来,到李洪生身后打的他,他怎么扎的常忠、谢小明我没看清。
4、证人生立彪证言证实,我户口上的名字是生立民。2008年12月11日中午,我和常忠到谢小明家吃饭,在那碰到何小光和史晓东。在喝酒过程中,常忠接了一个电话,常忠说:“要碰一下。”(打仗)常忠把电话挂了说王仁海家的赌是他拉孙立辉去点的,因为这事和李洪生产生矛盾,因为吃饭的几个人和常忠关系不错知道常忠要和李洪生打仗也张罗跟着去。下午两点多我们开捷达车到孙玉国家,常忠打电话叫李洪生到孙玉国家卖店。进屋后孙玉国夫妻俩、常忠的父母都在,还有常忠的三叔,常忠提要和李洪生打仗大家劝他,常忠说不打了说要把我们送回去,我们就从屋里出来。出屋后李洪生来了,常忠和李洪生骂起来,并往一起打,我把李洪生拉到一边,常忠就奔李洪生去了,我看见李洪生从兜里拿了一把尖刀向常忠胸前扎去,谢小明、何小光、史晓东看到常忠被扎就向李洪生跑去和李洪生打在一起,谢小明腿部被李洪生扎了一刀,何小光在打仗过程摔倒了,李洪生要扎何小光,史晓东过来打李洪生,被李洪生拿刀撵跑了。打仗过程中我一直在旁边劝架了,李洪生拿的刀是是一把木头把的尖刀,刀长二十公分左右。整个过程中常忠被扎死了,谢小明腿被扎伤了,其他人我没发现受伤。
5、证人史晓东证言证实,喝酒时,常忠接到一个电话,常忠和对方吵骂起来,放下电话我们继续喝酒,喝完酒常忠先说了一些话,具体说什么我记不清了,最后常忠对我们几个说:跟我去一趟。当时我们知道,常忠是让我们跟他去打仗。于是我就和谢小明、何小光、生立彪上了常忠开的车,跟常忠往后董家屯去,因为酒喝多了,在车里我就睡了,别的事我也记不清了,我就记得我们的车停在一个院里的房东,当时车上就剩我自己了,常忠在那家院里房东和一个人吵吵,于是我也下车了,见常忠和与他吵吵的人(事后我才知道那人叫李洪生)厮巴起来,他们各自拿什么我没注意,谢小明、何小光见状就上前帮常忠,李洪生反身去打谢小明和何小光,于是我又冲过去打李洪生,我从李洪生旁边拽住李洪生刚要揍他,见李洪生手中拿了一把刀,我松开李洪生就往院外跑,李洪生在后面就追我,追几步他就不追了,但我出院一直往西跑,也没赶停,最终我跑回家。当时谁受伤我也不知道可,我去拽李洪生时,李手里拿刀我就跑了,李洪生是否用刀扎到谁我也不知道。第二天我才听说常忠死了,谢小明被扎伤。
6、证人常喜武(系常忠的父亲)证言证实,今天下午两点多钟,孙玉国媳妇到我家去说:“常忠、生立彪还有另几个人到孙玉国副食店了。李洪生说常忠说的:李洪生到派出所告密,把王仁海家的赌抓了。”常忠找了几个人并给李洪生打电话要谈谈,眼看要打仗,让我去看看,我就赶紧和我媳妇去了,我把常忠说了,不让他和李洪生谈论,否则还得干仗。常忠说:

文章来源: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唐杰 [邵阳]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739184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bhlstj.com/art/view.asp?id=86007193334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疑妻与人私通 故意伤害获刑
  • 2.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一审宣判 六责任
  • 3.李茂樟、陈代春、王叶军犯盗窃罪一案刑事裁定
  • 4.王有芳故意杀人案
  • 5.郭建升贷款诈骗宣告无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