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离职前已有“新东家”,新老“东家”同业竞争,造成“老东家”巨额经济损失。珠海某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某科技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余某、国际市场销售总监罗某、计划部门经理李某和销售经理肖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近日被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珠海某科技公司是全球激光打印机通用硒鼓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其生产的激光打印机通用硒鼓占全球行业市场份额的10%,2010年12月成功研发出中国第一台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激光打印机。”珠海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为离开公司,常务副总提前9个月做准备
“因为公司总经理是董事长兼任的,余某实际上行使总经理的权力。”珠海某科技公司副总经理臧晓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2010年6月起,余某便着手为离开公司做准备。他以投资的名义,让信任的员工拷贝了很多公司的商业秘密资料;在核心岗位安排了一些老乡、亲友;同时悄悄与江西某市政府联系,筹备与当地老板合作成立新公司……”
“2011年3月,余某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后,开始策划80余名骨干员工离职。”臧晓钢说,珠海某科技公司总经理发现这一问题,马上找余某谈话,余某坦率地承认,他早在9个月前就准备离开公司了。“余某离职后,在很短的时间内80余名骨干员工也相继离职,分别加入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亿铂公司)和中山沃德打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中山沃德公司)。这两家公司是一个大股东,前者负责营销,后者负责生产。”
“余某是公司元老,在公司早期发展阶段立下了汗马功劳。他如果只是赚点钱花,我们公司并不想追究其法律责任。”臧晓钢说,“没有想到,江西亿铂公司和中山沃德公司利用窃取我们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以我们公司分厂的名义,诱骗我们公司客户供应其原材料、销售产品,且销售价格降低了20%以上。其行为搅乱了全球激光打印机通用硒鼓市场,更伤害了众多中国生产企业。迫于无奈,2011年10月我们公司向珠海市公安局报案。”
珠海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成立办案组侦查此案,在摸清余某等人在本案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及其事实后,2011年12月29日先后在江西、福建、广东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罗某、李某和肖某,“同时查获大量他们窃取和使用珠海某科技公司商业秘密的证据资料。”办案检察官说。
“跳槽”到异地的新公司,与“老东家”同业竞争
办案检察官说:“公安机关提请我院批捕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经过审查,发现余某等人窃走了珠海某科技公司所有供应商、销售商的信息资料,生产核心技术资料;挖走了从生产线骨干员工、线长、质检、工程师,到销售经理、技术总监、生产副总等80余名骨干员工,致使该公司一度陷于瘫痪状态。”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办案检察官说:“余某等4人利用工作便利获得了珠海某科技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离职后马上到与该公司生产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江西亿铂公司或中山沃德公司,其行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我院对余某等4人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臧晓钢解释说:“因为窃取了我们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江西亿铂公司的原材料进货渠道和我们公司一样,产品质量和我们公司的也没区别,但对方没有产品研发成本、市场开拓成本、技术培训成本等,所以其产品即使降价20%以上销售,利润也相当可观。”
“老东家”损失惨重,敲响保护知识产权警钟
谈及这一事件对珠海某科技公司的影响,臧晓钢说:“公安机关仅核实了我们公司4位国外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就已达上亿元。我们公司的客户遍布欧美80余个国家,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难以计算。”
“从建厂到每月生产、销售20万只硒鼓,一般至少需要5年时间,这样规模的公司在国内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而江西亿铂公司建厂才一年多,其生产、销售规模已经达到每月30万只硒鼓。”臧晓钢说。
记者问:“公司没有与余某等人签订保密协议吗?”臧晓钢回答:“都签了,并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
据臧晓钢介绍,打印机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时至今日,中国是继美、日、韩之后,世界上第四个能自主生产激光打印机的国家,不是这项技术难到无法攻克的地步,而是几大打印机巨头为这个行业制定了特殊的商业模式。他们将高技术含量,高制造难度和高成本的打印机主机低价出售,再通过持续不断的高价打印耗材销售牟利。同时,他们申请了十几万项打印机及耗材的技术专利,利用庞大的专利壁垒、特殊的商业模式,使打印机和耗材行业成为一个高技术、高风险、高投资、高专利保护的行业。
“你们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得怎么样?”记者问。
“按说不错。目前公司已在全球申请了300余项技术专利,并注册了产品商标。但余某准备离开前的那段时间,公司研发的新技术他没有安排人申请国家专利,导致江西亿铂公司抢先将这些新技术申请了国家专利。此事为我们公司敲响了警钟:及时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防止不轨之徒钻空子。目前,我们公司正在采取一切措施,保护这些新技术。”
“我们提审余某时,他并不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老东家’的权益。在他看来,他只是将自己左口袋中的钱掏到右口袋而已。”办案检察官说,一个高管的法律意识都如此淡薄,该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带回家的资料算不算窃取
记者在珠海采访期间,就珠海某科技公司副总经理臧晓钢的说法,电话采访了中山沃德公司相关负责人杜某。
杜某说:“案发前,余某是中山沃德公司总经理,他离开珠海某科技公司的主要原因是,其经营理念与该公司高层领导出现了严重分歧;80余名员工离开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内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员工未得到应有的价值回报,感觉没有发展空间。如2010年公司销售额达到9.94亿元,利润为1.9亿元,可原来承诺给销售团队的几百万元奖励,没有兑现,导致许多员工有意见。余总跳槽到新公司后,其80余名‘老部下’得知中山沃德公司和江西亿铂公司经营理念、营销意识与珠海某科技公司不同,且注重对员工的激励,主动辞职,自愿追随他到新公司。”
对于“窃取”商业秘密之说,杜某觉得“这种说法不恰当”。他说:“‘窃’是在原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取相关商业秘密。但事实上,珠海某科技公司员工工作任务较重,经常需要带资料回家加班,这是该公司允许的。这样,一些员工家中就会遗留一些相关资料,他们后来参考这些资料,应该说不属于‘窃取’行为。事实上,我们两家公司有许多新技术和新营销模式。”
关于余某等员工都与“老东家”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问题,杜某的看法是:“按照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这种协议后,员工辞职或离职后,公司要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但珠海某科技公司不但没有支付补偿金,而且在有些员工离职时还克扣其工资奖金。”
记者问起江西亿铂公司和中山沃德公司成立的时间和目前的规模。杜某回答说:“前者成立于2011年1月,目前已有700余名员工,每月生产20万只硒鼓;后者成立于2011年3月,目前仅开拓了美国和欧洲几个国家的市场。”
“江西亿铂公司是如何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完成了产品研发、生产的?”记者问。
杜某说:“在这一行业内,一年多时间发展成如此规模并非难事。硒鼓装配行业技术门槛较低,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更不需要所谓的‘窃取’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