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热线:1351739184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鉴定
文章列表

司法鉴定法律监督原则

2015年10月23日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

文章来源: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唐杰 [邵阳]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739184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bhlstj.com/art/view.asp?id=83183831926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刑事司法鉴定的费用谁出?司法鉴定人需要哪些条件?
  • 2.2019年刑事司法鉴定是什么?刑事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哪些?
  • 3.2019年司法鉴定流程是如何的?如何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
  • 5.运用司法会计鉴定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