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咨询热线:1351739184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辩指南
文章列表

传唤程序

2014年12月16日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xsbhlstj.com/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文章来源: 邵阳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唐杰 [邵阳]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1739184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bhlstj.com/art/view.asp?id=80503115798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2019年民警到现场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湖南邵阳刑事案件立案管辖范围?
  • 2.2019年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湖南邵阳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 3.2019年不起诉的种类有哪些?不起诉制度的法律意义?
  • 4.2019年庭前审查是什么意思?庭前审查和庭前会议主要区别?
  • 5.审判监督的特点有哪些?